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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50 Cent和快餐公司争用“50分”起争执(图)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和你去跳海    时间: 2008-8-4 01:29     标题: 50 Cent和快餐公司争用“50分”起争执(图)


50 Cent
50 Cent)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,听过他在歌里骂人的歌迷都知道。不过如果有人想用他的名字来打广告,他就没这么幽默了。这位说唱歌手在美国时间7月23日起诉了一家快餐公司,指控他们未经授权使用他的名字。

  这家快餐公司给50分写了一封公开信,在信中他们说:“我们知道‘50分’这个名字是你几年前取的,你想用‘50’分来表达‘零钱’的含义。作为一家快餐公司,我们也喜欢零钱。现在我们向你推荐我们新上市的系列面包,售价为79分、89分以及99分,吃完之后也许你想改一下自己的名字。”

  50分会买账吗?

  在一个电台访谈中,50分告诉主持人说:“他们是疯子。我不想说得太多,我会采取合法的手段。他们利用我的名字做广告,这不是明智的决定,他们完全没必要这么做,现在他们让我感到很不舒服。一家快餐公司非法使用你的名字,搞得你好像要和店里的小孩子打架一样。”

  另外,很多人都以为50分同意这家公司使用自己的名字宣传,也有很多网友在博客里批评50分的决定。
作者: 932191    时间: 2008-8-5 18:22

小弟才疏学陋,就怎么没有搞清楚楼主说的是怎么一会事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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